日喀则市地处西藏南部,位于雅鲁藏布江和年楚河的交汇处,与尼泊尔、不丹、锡金等国家接壤。日喀则距今已有500年历史,是当年后藏的政教中心,也是历代班禅的驻锡之地。日喀则一带、日照充足,地处河谷地带、农业发达,是“西藏的粮仓”之一。今日的日喀则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公路交通四通八达,从日喀则继续南行,就可到达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北往则直达那曲,东行至拉萨、山南,西进则可直抵阿里。日喀则自然风光秀丽,人文景观丰富:以珠穆朗玛峰为首的冰峰雪山,风景秀丽的原始森林带,交相辉映的神山、圣湖、草原,充满神秘、传奇色彩的名寺古刹,独具特色的后藏人文风习……让旅游者从中解读西藏社会发展的历史痕迹。一年一度的扎什伦布寺展佛节、跳神节、夏鲁寺的西姆钦波节和藏戏演出,均以其独特的风格享誉于世。日喀则以其古老的文化、雄伟的寺庙建筑、壮丽的自然景观、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西藏地区最有吸引力的旅游胜地之一。日喀则气候温凉寒冷,属高原温带半干旱气候,在西藏十个气候分区中属于雅鲁藏布江流域高原温和半湿润气候区。气候划分各冬半年(十一月至次年四月)和夏半年(五月至十月),昼夜温差大,冬季最低气温达-25℃,夏季最高温度+23℃,年平均气温为6.3℃。景观:羊卓雍湖,扎什伦布寺.
桑珠孜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
债务人资不抵债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清偿,如果暂时没有能力进行清偿的话,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能力清偿,但是却拒不清偿,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北京追债公司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就只能以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即使是亲朋好友之间,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代社会,一些债权债务发生纠纷之后到法院进行判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必须要按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确实存在着资不抵债的状况,那么此时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